□宣華華 浙江 公務員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教授聶輝華通過整理1999-2007年的《中國檢察年鑒》、《中國統計年鑒》,用“每萬名公職人員的貪污賄賂立案數”來衡量一個地區的腐敗程度。從數據上看,最腐敗的地區多數是東南沿海省份和中西部省份,其中福建、貴州、浙江等位居前列。
  筆者作為一名老家在中部省份、工作在東南沿海省份的公務員,對這份“區域腐敗排行榜”實在不敢苟同。
  首先,從研究方法來看,用“每萬名公職人員的貪污賄賂立案數”去衡量地區腐敗程度,就很不靠譜。從簡單的經驗出發,即可發現,立案數根本無法反映真實的腐敗嚴重程度———有學者就指出,“每萬名公職人員貪污立案數”所反映的更多是反腐敗力度,而非腐敗程度。
  其次,從部分跨省經營企業家的主觀感受來看,“區域腐敗排行榜”把東南沿海省份列為腐敗高發區,實在很牽強。筆者經常會接觸到一些跨省經營的企業家,並且談及地區間比較的話題。他們有一個比較集中的感受,即東南沿海省份的經商環境要遠好於中西部省份,其中尤其是對腐敗程度的體驗。當然,這種主觀感受是否具有普遍性,可以通過統計方法去研究。無論如何,跨省經營的企業家是一個很好的樣本群體,可以作為研究“區域腐敗排行榜”的重要依據,人大教授為何不去請教他們呢?
  同時,從腐敗問題的現實危害來說,一個地方的腐敗程度到底如何,說到底還是本地民眾感受最為深切。假如針對不同領域、不同群體設計出調查問卷,完全可以在不同省份之間進行多重比較研究,並由此得出一個相對綜合的結論。比方說,針對稅務、工商等領域,可以向企業家調查;針對教育領域,可以向教師、家長調查;針對衛生領域,可以向醫生、護士調查。只要調查問卷設計得科學合理,分門別類進行廣泛調查研究,通過指標打分排名,並不難得出更為科學的結論。
  客觀地說,為了更好地推進反腐敗工作,研究“區域腐敗排行榜”確有積極意義。但是這種研究應該具有開創性,真正符合民眾的經驗認知,並對反腐敗產生實際指導作用,而絕不能閉門造車。在這方面,我們的一些專家學者或許還需要加油改進。  (原標題:一名公務員眼中的“區域腐敗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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