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記者 張瑋
  “前海將在國內首次提出給予港資國民待遇,並形成初步方案,得到中央部委積極回應。”1日,前海管理局局長張備在前海半年總結會上透露。記者2日獲悉,該局在經過赴港調研後,已形成報告,擬對港資獲國民待遇給予多條路徑,並以此將前海打造成香港的“經濟飛地”。
  前海方面表示,如試驗成功,可將港資國民待遇試驗區擴展到靠近深港邊境線的福田保稅區、鹽田綜合保稅區和大鵬新區;如進一步試驗也成功,則有望在全國廣泛推行港資國民待遇。
  八成中小港企無緣CEPA優惠
  港資都被列為外資,適用“三資法”、CEPA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在進入一些產業領域時面臨準入門檻、股比限制和禁入壁壘,導致前海在引進香港優勢產業時也受到制約。
  比如,在現行CEPA框架下,增值電信、數據庫、電子商務等3個行業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提供服務必須採用合資企業的方式,且有港方企業須具備3年以上在香港提供同類服務的實質經營經驗、港資股權比例最高不得超過50%或55%的限制條件;互聯網文化經營行業則必須採用合作企業的方式,且有港方所分享權益不得超過49%的限制條件;廣告行業雖可在內地設立獨資廣告公司,但該香港服務提供者須為在香港成立並運營3年以上的企業法人;影視製作、電子出版物製作等兩個行業則被明文禁止在內地設立獨資或合資企業。
  “這使得對港開放措施的惠及面較小,香港服務業80%以上的本土中小企業和青年創業團隊其實享受不到CEPA的優惠。”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香港當下最突出的經濟問題,一是企業結構不合理,中小企業發展處於弱勢狀態。香港的中小企業數量占比為98%,但就業人數占比(不含公務員)僅為48%,GDP占比僅為35%。二是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年輕初級白領缺少上升通道。
  為此,前海在考察之後,出具了一份《跳出CEPA框架建設前海港資國民待遇試驗區》的調研報告,表示要實現前海的歷史使命,就必須將前海打造成香港的“經濟飛地”,通過頂層設計為香港的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開創新的業務機會,為香港中小企業創造發展機遇,為香港青年白領提供成長階梯。“這個頂層設計的核心內容就是港資國民待遇。”
  國家發改委要求前海建監管機制
  對於前海的調研報告,國家發改委方面要求前海配套建立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投資過程監管和退出監管制度,及時掌握香港投資者的真實國籍情況,明確規定香港投資者國籍變更後的企業處置方式,並深入研究在政府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駐場監管的前提下外商投資禁止類行業向港資開放的問題。
  “在前海試行港資國民待遇是一個革命性的制度創新,存在一定的政經風險。如試驗成功,可在WTO框架下小範圍推廣,將港資國民待遇試驗區擴展到靠近深港邊境線的福田保稅區、鹽田綜合保稅區和大鵬新區;進一步試驗也成功,則可跳出WTO框架,在全國廣泛推行港資國民待遇。如果失敗,也可提高港資認定標準再做試驗,甚至取消港資國民待遇試驗區,讓前海真正成為中國最獨特的改革創新試錯區。”前海方面表示。
  ■初擬方案
  1.對中國公民(還可包括國有出資人)所擁有權益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合計超過90%的前海港資企業,在進入外商投資非禁止類產業領域時,視同民營企業管理。
  2.對中國公民(還可包括國有出資人)直接和間接出資比例合計超過75%的前海港資創業投資企業,在投資境內註冊未滿3年的中小企業時,視同內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
  3.對中國公民作為控股股東所擁有權益比例(包括本人及配偶權益、受控法團權益及酌情信托權益)超過50%、單個外資股東所擁有權益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低於10%的香港上市公司獨資或與境內民間投資人、國有出資人合資設立的前海營業據點,在進入外商投資非禁止類產業領域時,視同民營企業管理。
  4.對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前海區內設立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境內中國公民以個體工商戶形式進入的行業,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  (原標題:前海擬對港資實行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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